您的公司有沒有這種情況:
	
		
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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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1.公司的企業(yè)所得稅匯算清繳表中的可彌補虧損有部分將在本年到期;
					 
						2.同時,公司的賬面有長期掛賬的應付未付款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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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遇到這樣的情況,怎么辦:
	
	
		
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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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1.公司在年末關賬時應評估這類應付款是否還需要支付;
					 
						2.對于確實不用支付的,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,確認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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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為什么這樣處理:
	
	
		
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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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1.根據企業(yè)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: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,作為其他收入。
					 
						2.當公司即將過期的可彌補虧損超過了彌補的期限后,這些虧損就不能再用于彌補公司的應納企業(yè)所得稅的利潤了。而如果公司的長期應付款確實不用支付,確認為收入,這樣公司的應納企業(yè)所得稅的利潤會增加,這時尚在可彌補期內的虧損可以沖減應納企業(yè)所得稅的利潤,減少應交的企業(yè)所得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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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所以,存在上述情況的公司,在年末應及時評估長期未支付的應付款項支付的可能性,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賬務處理。
	
	
		
	
	
		
	
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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